拍卖公告
(略)运输法院将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至2024年9月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略)运输法院“
(略)”
(略)(https://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
(略),建筑面积分别为63.87平方米、85.77平方米、82.44平方米,共计232.0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店面,层高约4.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为2006年,拍卖标的总层数为7层,所在1层。
(略),
(略),
(略),
(略),拍品
(略)域属于
(略)城区一级商业
(略)段,周围有霞浦汽车站、
(略)实验小学、
(略)人民政府、福宁文化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且临近沈海高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
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截至2024年7月31日无物业、暖气、水电欠费,标的有租赁,租赁到期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请自行了解详情,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标的物室内的可移动家具、电器、室内装修,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件、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及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等依法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
(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略)
辅助机构地址:
(略)
(略)运输法院
2024年7月31日
福建
(略)A-125、126、127店面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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