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征集入驻供应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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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字体:大中小】浏览次数:次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采购活动,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质量效率和服务能力,持续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我县决定启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
1、
(略)本地注册供应商优先入驻卖场。
2、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本次针对货物类、服务类品目征集供应商。
5、本通知所征集的供应商范围为《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
(略)站”、“
(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
(略)
1、
(略)“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
(略)(略)(
(略).cn)。
四、申请资料递交
(略)电子卖场
(略),同时扫描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略)
五、有关要求
1、应对《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3、资料审核。入驻商家须将资料原件报送
(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
(略)
3.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经营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
(略)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联系人:
(略)
附件:
1、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docx
2、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docx
3、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征集品类目录.docx
4、2023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申请入驻供应商(第一批)报名表.xls
(略)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艾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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