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YNRYZB(CG)2024-13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120000.00元/年,360000.00元/三年。
5.报价及计价方式:
(略)
6.服务内容:对采购方政府采购及院内合同价大于十万的项目在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开展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以本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为准。
7.服务地点:
(略)
8.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服务期间每年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0.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服务期间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2.资格审查方式:
(略)
13.入围申请人家数:1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①提供2021年(含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略)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②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按规定提供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比选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
(略)
4.2单位:
(略)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略)
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申请人,需提前以电话或邮箱:
(略)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注:各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比选响应文件并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
(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本公告将同时在“
(略)(略)”、“
(略)(略)(略)”网站上发布,
(略)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院内比选公告全部内容;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
(略)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3.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4.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
(略)
(1)20万元≤成交金额<100万元的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50%;(代理服务费不足
(略)按
(略)收取)。
(2)成交金额20万元以下的按
(略)收取;
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
(略)(略)(略)2024年-
(略)入围遴选院内比选公告.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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