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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铅山县九阳台南侧,狮江大道与龙门大道交界口旁(安心驿站右侧)商铺招租(5年)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JX2024ZL00250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项目简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本次招租标的按现状招租,标的内如无供水、供电、通讯、闭路电视、网络电缆、消防证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解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在承租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略)缴纳。4、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略)交清下一年租金,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7、承租方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后,由(略)城市管理局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8、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租赁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略)城市管理局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租金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9、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10、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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