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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促消费活动征集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各有关企业(单位:(略)
为加速直播电商对传统业态数字化赋能,(略)城市,宣传深圳品牌,讲好深圳故事,我局计划结合“2024深圳购物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在2024年9月份同期推出“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活动期间拟邀请国内头部主播选品带货。现面(略)公开征集“2024直播电商月”促消费活动作为分会场活动,请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单位:(略)
一、活动时间
9月份(拟于8-10月开展的直播活动均可报送)
二、活动原则
政府搭台、企业(单位:(略)
三、征集对象
商协会和产(略)(基地)、电商企业、商圈、院校、媒体机构等企业(单位:(略)
四、带货品类
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日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粮油、食品类;汽车及汽车配件类;饮料类;家具类等产品。
五、支持事项
(一)被纳入“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分会场的活动可统一使用活动Logo、主KV(略)
(二)协调新闻媒体对分会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企业(单位:(略)
六、有关要求
分会场主办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全工作和活动实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二)分会场相关费用由主办方自行筹措承担,不得以政府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
(三)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和节庆打造宣传热点,提高宣传效果,并根据活动排期报送成效、可对外宣传的数据等内容,便于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力;同时,(略)络负面舆情。
(四)服务型企业(单位:(略)
(五)品牌方企业积极参与自播,扩大品牌竞争力;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诚信守法,保证产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严禁“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七、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参与“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的各企业(单位:(略)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略)(略)(略)
电商处邮箱:(略)
附件:1.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征集表
2.直播选品信息填报表
(略)商务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1.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征集表.xlsx
2.直播选品信息填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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