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优质装备(产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河南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优质装备(产品)的通知》要求,加力支持供需对接和产融对接,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现征
(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优质装备(产品),推荐至省工信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4〕105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先进超硬材料、铜基新材料、先进合金材料、铝基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绿色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尼龙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
(略)与智能传感器、光电、先进计算、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先进工程机械、机器人和数控机床、先进农机装备、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休闲食品、冷链食品、预制菜、酒饮品、纺织服装、现代家居等28个重点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熔炼、轧制、铸造、切割、钣金机械、机床、工业机器人、反应釜、分离、传热、纺织机械、仪表阀门、检测等通用装备(产品)或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装备(产品)、优质消费品。
二、装备(产品)生产商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
(略)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资质、证照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装备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
(三)具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可提供满足我省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采购需求的装备(产品);
(四)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没有因违法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有意向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河南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优质装备(产品)入库信息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扫描件、资信和服务状况证明材料、资料真实性声明,于2024年8月7日17:00前将入库请示和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
(略)
(二)
(略)经济发展部工信办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提交资料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和资料审核,遴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优质装备(产品)名单,报送
(略)工信局,
(略)工信局将会
(略)县(市)遴选上报的优质装备(产品)报送至省工信厅,
(略)上公布,并组织产融对接、供需对接等活动,将优质装备(产品)推介给有需求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2024年8月5日
附件_1:附件1(2).doc附件_2:附件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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