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一、
(略):浚财询价采购-2024-1
二、项目名称:
(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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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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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1:浚县善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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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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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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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供应商:
(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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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1.
(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站上查询到缴纳社保人员不一致。2.
(略)废标原因为未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略)确认已提供,不认可该废标理由。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不成立。从业人员指在供应商或厂商处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等。
(略)所指查询到的从业人员实际是指社保信息,并不能作为实际从业人数。投诉事项2不成立。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经查询,
(略)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财务会计制度,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略)的投诉,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
(略)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浚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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