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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9月-2027年7月灵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EP-LBCG(略)B-重1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贰佰壹拾伍万元整((略).00元)
评审得分:79.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教育体育局2024年9月-2027年7月(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配送对象为(略)187所中小学(含教学点),本项目共分成2个标段。
二标段项目名称:(略)
服务要求:1、中标企业的生产流程:毛菜(业主按规定提供)进场→验收、检验合格后→清洗加工→生料分拣切配→计量包装→冷链配送至有食堂的学校→中标企业依据食堂就餐人员的数量按规程加工至成品→学生就餐结束后餐具由中标企业清洗消毒→食堂内外和餐厅清洗保洁。
2、本采购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中标企业必须坚持为师生服务的方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安全、营养可口、服务周到。
3、中标企业应自主报价。结帐方式:(略)
4、中标企业应确保供应的菜品营养、份量符合规范要求。
5、为了加强监管,劳务企业中标后须在灵城或灵城周边乡镇(或(略)(略)
6、中标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限为3年,3年内分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必须大于80分方可继续提供服务,否则各学校将与中标企业解除合同,退出本服务。
7、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中标企业对业主所提供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等物资质量要严格检测验收,务必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经抽查存在问题,影响食用的,报(略)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检测,如没有问题,中标单位:(略)
8、中标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合格的检验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搬运工等)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9、中标人必须在与学校约定的具体时间内完成约定的劳务服务,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企业应根据用餐单位:(略)
10、中标人应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送车辆,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以及食品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膳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中标方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方承担责任。运输过程中禁止人货混装。中标方应配备相应分餐人员分餐,分餐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餐饮专用塑料透明口罩,工作服、帽子、口罩须每天清洗,干净卫生、整洁。劳务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相关人员应遵守用餐单位:(略)
11、中标企业须自设检验室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并对完整午餐原材料进行检验。
12、中标企业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如违反此项要求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13、中标企业在清洗加工食材的过程中出现质量上不符合国家标准(如食物中有虫子或其他异物、量太少、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的情况,中标企业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业主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业主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14、中标企业提供配送饭菜卫生、质量、安全、数量、温度等原因导致就餐师生人数变化,招标人:(略)
15、(略),为了食品配送的及时性和便于监管。(略)须满足日存储量不低于6万公斤食材的存储功能及加工配送能力(其中2万公斤食材需放置冷库)。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厂房可以是自有或租赁(需明确厂房具体位置),自有的应有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冷库为自有或租赁(且冷库位置必须和厂房为同一个地点:(略)
16、中标企业因违约被终止、解除合同,招标人:(略)
17、中标企业在服务期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主动申报或接受监管部门现场检查。
18、中标企业应加强原材料验收、储存管理,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中标企业对采购、加工、配送等全过程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食品追溯体系。
19、中标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为(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投保公众责任险,责任险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
20、如有以下行为即中止与中标企业服务合同,退出本次服务。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年度考核低于80分
(3)不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4)出现以下违规事件:①管理混乱。②调换食材。③转移、窃取、擅自更换生产加工设备。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鹤(组长),王从梅,张奎,贾庆华,许广宏,晏海洋,鲍春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5.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略)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略)或以书面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略)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略)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5小时5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
提交申请
提交人:(略)
办理意见:请审核
提交时间:(略):14:37
提交用时:0天5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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