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
(略)科技孵化园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东乡
(略)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建设地点:
(略)
2.3工期:1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2.4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1506.22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排涝渠,起点为耦塘村经上杨、艾家、中杨、下杨村,汇入茶林港经320国道桥底下排出,排涝渠为C20砼重力式挡墙衬护,长度1856米,新建上杨、艾家、
(略)、中杨、
(略)等5座箱涵,跨度均为3米,宽3米。箱涵工程、排洪渠工程、强弱电井、雨污水井、路面拆除及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
(略)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
(略)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履约行为评价结果。招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略)(略)、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在投
(略)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略)(略)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5、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
(略)
7.4各投标单位:
(略)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
(略)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6中标施工单位:
(略)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8本项目采用“
(略)”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略)-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略),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略)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略)
7.9意外情况的处理:
(略)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
(略)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
(略)(略);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
(略)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
(略)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
(略)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
(略)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
(略)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
(略)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
(略)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
(略)(略)上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投诉监督电话:
(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
(略)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略)支行
2、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东乡支行
3、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抚州东乡支行
4、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东乡支行
5、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东乡支行
6、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抚州东乡支行
7、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东乡支行
8、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营业部
9、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东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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