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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钱塘区上沙锦湖家园21幢1单元204室住宅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3)浙0114执3298号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8日10时至2024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法院主页:(略)_court.htm?spm=a213(略).0.Ux32VX&user_id=(略),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本次标的物为徐**、徐**所有的位于(略)的住宅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8.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平方米,包含房地产内部固定装修以及相关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不包含动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未腾空,有租赁。
根据提供的《租房合同》记载:租赁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按季支付,租期内每三年承租人可(略)场行情调整租金,提前一季度支付租金;《付款协议》记载: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期间租金30000(大写:叁万)元整(即季租金(略)),租期到2025年7月7日止。根据《付款协议》,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至2025年7月7日止,季租金为人民币(略),付款方式:(略)
标的物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产。根据《关于(略)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划拨土地上住宅用(略)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本评估结果未扣除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款额,具体补缴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的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1.出让方(个人)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纳税人
税种
税率及计算方式:(略)
出让方
增值税及附加
5.3%(超过2年免征)
个人所得税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3%核定征收(司法拍卖3%)
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承受方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纳税人
税种
税率及计算方式:(略)
承受方
契税
家庭唯一
90方及以下
1%
90方以上
1.5%
第二套
90方及以下
1%
90方以上
2%

第三套
3%
印花税
免征

特别提醒: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房(略)场调控措施的通知》,(略)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略)
其他详情:
1、标的物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徐**、徐**所有的位于(略)的住宅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8.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平方米,包含房地产内部固定装修以及相关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不包含动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区位状况
标的物位于(略)轨道交通金沙湖站,公共交通便捷度较好。
3、权益状况
标的物权益状况详见下表:
不动产坐落
(略)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建筑面积(㎡)
58.13
土地使用权面积(㎡)
4.9
使用期限
/
限制信息
不动产:有查封,有抵押
(略)
(略)7GB00016
不动产状况
权利人
徐**、徐**
(略)(略)
浙(2019)(略)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性质
划拨/存量房产
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登记日期
2019年11月15日
权利状态
现状
附记
农转居公寓1、不动产权利为徐**、徐**共同共有;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共用。(略):杭经国用(2014)第003355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略)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略)
抵押状况
抵押权人
(略)杭州西湖支行
(略)
浙(2019)(略)
抵押方式:(略)
最高额抵押
债权数额
200万元
登记日期
2019年11月15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19年11月13日起2022年11月12日止
附记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抵押权人
方芳
(略)
浙(2020)(略)
抵押方式:(略)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70万元
登记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20年7月23日起2021年01月22日止
附记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抵押权人
王敬蒙
(略)
浙(2021)(略)
抵押方式:(略)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40万元
登记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21年04月21日起2021年10月20日止
附记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查封状况
(略)
(2022)浙0114执2813号
查封期限
2022年10月10日起2025年10月09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3)浙0114执15号
查封期限
2023年01月13日起2026年01月12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3)浙0114执2310号
查封期限
2023年08月14日起2026年08月13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3)浙0114执2794号
查封期限
2023年09月21日起2026年09月20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3)浙0114执3298号
查封期限
2023年11月06日起2026年11月05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4)浙0114执恢10号
查封期限
2024年02月06日起2027年02月05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4)浙0114执996号
查封期限
2024年04月03日起2027年04月02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4)浙0114执保1523号
查封期限
2024年05月22日起2027年05月21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4)浙0114执保729号
查封期限
2024年05月20日起2027年05月19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略)
(2024)浙0114执保433号
查封期限
2024年05月23日起2027年05月22日止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居住权状况

异议状况

4、土地实物状况
宗地坐落于(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平方米,标的物所处宗地四至清晰。所在宗地平面形状为规则多边形,地块地势平坦,宗地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六通一平”,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好,土壤状况较好,无不利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状况较好。
5、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的物所在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共16层(总层数含地下1层),南北朝向,建于2012年,一梯四户,所在单元配有2台客梯,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为墙砖。标的物所在层数为地上第2层西边套,总建筑面积为58.13平方米,通风采光较好,内部格局: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二阳台,其中一室一阳台朝南,一卫朝西,客厅居中,一室一厨一阳台朝北;内部装修:客厅内墙为乳胶漆、饰面砖,地面为地砖;卧室内墙为乳胶漆、饰面砖、墙纸,地面为地砖;厨卫内墙为面砖,地面为地砖;门为入户防盗门、室内木门,铝合金窗,水电卫等配套设施齐全。
标的物规划及现状用途均为住宅用途,查勘时为出租,利用状况较好。
6、价值时点
于二O二四年七月十五日对标的物进行了实地查勘,结合本次估价目的,确定该实地查勘之日为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
【特别提醒:(略)出具的浙国房估字(2024)第H1083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略)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略)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2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19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略)支行
(略)(略)(略)
(注:(略)银转账、(略)一楼法院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略)(略)支行,联系人:(略)
2、(略)支行,联系人:(略)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略)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略)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略)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略),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略)
咨询电话:(略)1监督电话:(略)5。
淘宝技术咨询(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八月八日
(略)住宅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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