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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第二小学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略)新城子街第二小学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略)新城子街第二小学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新城子街第二小学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09
项目名称:(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5,453,800.00
最高限价(元):5,453,8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学校教职员工168人,学生约1950人,保安保洁17人。由于现在学校的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合同期将满,所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继续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略)
二、付费方式:(略)
1、教工、学生、保安保洁食堂年预算为5,453,800.00元。
费用构成:学生餐费4,761,900.00元;教师餐费628,320.00元(其中政府补贴部分为554,400.00元,教师自收部分为73,920.00元);保安保洁餐费63,580.00元(其中政府补贴部分为56,100.00元,保安保洁自收部分为7,480.00元);
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师生独立核算(最终以实际人员、实际天数结算为准)。
本项目以人民币方式:(略)
支付条件:服务满足服务标准,校方检查合格。
支付要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2、燃油费、水、电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并自行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保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可以拿走。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服务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餐饮企业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及时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6、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餐饮企业需要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能够保证早、午餐正常开展。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3、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略)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年限:一年(扣除寒暑假,学生每年9个月,教师每年10个月,每个月22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
按季度测评,任意一季度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合同终止,依据政策执行(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略)
五、执行标准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遵守学校制定的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保证师生食品安全,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六、价格要求
本项目年预算为5,453,800.00元人民币,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师生独立核算(最终以实际人员结算为准)。
七、责任状
1、委托服务期内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如食物内屡次出现异物,家长、教师调查问卷满意度在50%以下,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委托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餐饮企业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委托服务期内服务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服务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早餐:6:40-8:00;午餐:11:5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前一周和学校沟通下一周食谱,学校同意后周日发布下周食谱,以每周下发食谱为准)包括但不局限:
早餐:不少于一种类型的粥;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疙瘩汤、面条等);鸡蛋;一种饮品;不少于两种菜。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午餐:主食:米饭;菜品:两个荤菜、一个素菜。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略)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略)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九、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或高于执行标准GB/T(略),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或高于执行标准GB/T(略),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包装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必须符合或高于执行标准GB/T(略),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标签标识的执行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质量优等的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略)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略)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略)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略)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记录及进货渠道证明。
十、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按照实际需要设置服务岗位:如管理员,厨师、面点师、切配,零活等。
(1)管理员:年龄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沟通能力,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筹安排食堂工作能力,预防、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2)食堂厨师: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定期对厨师进行菜品培训及经验交流,如教师、学生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50%,供餐企业应及时更换厨师。
(3)面点师:要求年龄50岁以下,男女不限,5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4)切配:要求年龄50岁以下,男女不限,吃苦耐劳,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5)零活:要求年龄50岁以下,男女不限,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人员按实际需求调配。
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十一、食品安全管控
1.中标单位:(略)
2.中标单位:(略)
3.中标单位:(略)
4.中标单位:(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履行期限:1年(扣除寒暑假,学生每年9个月,教师每年10个月,每个月22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略)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10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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