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新邵财采计[2024]000219;
2、
(略):SYHRC-ZFCG-0801;
3、项目名称:
(略)
4、采购方式:
(略)
5、预算金额:¥572000.00元
最高限价:¥572000.00元
6、合同定价方式:
(略)
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采购需求:
(略)
包名称:
(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1
(略)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项
572000.00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
(略)
3.3单位:
(略)
3.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四、获取:
(略)
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09日起至2024年0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略)交汇处西北角龙山和苑C栋2单元301)获取:
(略)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略)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
(略)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邮编:422000
电话:
(略)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略)(单位:
(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
(略)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章)、
(略)、
(略):
附件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
(略)
1.(标的名称:
(略)
2.(标的名称:
(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略)
日期: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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