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ZJQSGL
(略)
三、项目分包情况:
(略)
分类
品名(包括但不限于)
资格审查资料
1
蔬菜类
土豆、番茄、南瓜、茄子、洋葱、西兰花、白菜、萝卜、胡萝卜、苦菜、青椒、芹菜、大葱、小葱、韭菜、豆芽等(包括但不限于)。
/
2
禽蛋类
鸡蛋、鹌鹑蛋、鸭蛋等(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3
品牌冷鲜肉类
1、精肉、五花肉、里脊肉、猪大油、猪大骨、猪蹄、带皮肉前腿、前排、肋排、带皮五花肉等品牌冷鲜肉;(包括但不限于)。
2、牛、羊肉。(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是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①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②代理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③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原件复印件;④《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4
鸡鸭产品
全鸭、鸡脯肉、鸡全腿、冷冻鸡、琵琶腿、翅根、乇乇肉、鸭边腿、鸭腿、去皮鸭脯等(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是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①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②代理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③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原件复印件;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5
速冻面点、麻辣烫、调理品类
1、速冻水饺、速冻面点、速冻蒸包、手抓饼等(品牌预包装)(包括但不限于)。
2、鱼豆腐、千页豆腐、鱼丸、腰花肠、甜不辣、蟹排、包心丸、撒尿牛丸等品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3、速冻烤肠、盐酥鸡、鸡米花、锅包肉、里脊、雪花鸡排、脆骨肠、奥尔良全腿等(包括但不限于)。
4、烤肠、烤肉、白汤丸子、方火腿、炸肉等(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供应商是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①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②代理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③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6
豆制品
豆腐、豆腐皮、豆腐干等(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或《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是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①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或《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理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③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7
面粉类
特制一等粉、干面条等(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供应商是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①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②代理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③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8
食用油类
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等(包括但不限于)。
9
大米、杂粮类
1、大米(一级)为主;(包括但不限于)。
2、黄豆、小米、花生米、江米、黑米、玉米面、绿豆、红小豆、八宝米等(包括但不限于)。
10
干菜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类
1、米线、土豆粉、牛筋面、2级粉条、黄豆酱、方便面、香辣酱、麻汁、玉米淀粉、十三香、番茄酱、砂糖、豆沙、蚝油、鸡粉、香油100%、南乳汁、火锅底料、豆瓣酱、豆腐乳、木耳、白芝麻、银耳、辣椒、小枣、紫菜、八角、孜然、胡椒、粉皮、宽粉、盐、味精等;(包括但不限于)。
2、酵母、干酵母、油条膨松剂、泡打粉等;(包括但不限于)。
11
调味品
二级黄豆酱油、二级米醋、甜面酱、味极鲜、老抽等(包括但不限于)。
12
水(海)产品
刀鱼、鲅鱼、鱿鱼、青鱼、肉鲳、明虾、虾仁、草鱼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各供应商除按上表中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②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供应商提供“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
注:确定优选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且实质性符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3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含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每包段的“拟优选供应商数量”为最大数量)。最终成交供应商数量少于“拟优选供应商数量”的,是否继续招标优选另行研讨确定。
四、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略)
1.时间:
上午: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下午:包八、包九、包十、包十一、包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温馨提示: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充分考虑停车时间问题(因车位紧张,供应商可以停在体育场),勿因停车时间问题影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尽量为一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1.时间:上午2024年08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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