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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江北院区超声治疗仪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的委托,现对其“(略)(略)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90万元;
4、最高限价:9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超声治疗仪,1台。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肌肉疼痛、骨折愈合、关节疾病和神经等疾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略)在我国关境内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略)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略)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略)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略)供应商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略)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投标产品在《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但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录或说明;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2.获取:(略)
3.邮箱:(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2.开标地点:(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8
七、其他事项说明1.温馨提示: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须在“徽采云”平台完成合同备案和资金支付等。请各投标人及时进行“徽采云”平台注册,完成正式入库。未完成正式入库的投标人中标后将影响后续合同备案,无法完成合同执行、付款等。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徽采云”-徽采学院-供应商注册与配置。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按招标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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