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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土调查项目(含日常变更及年度变更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黄冈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湖北 - 黄冈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红采计备【2024】0134号
2.(略):HAC(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160万元
6.最高限价:160万元
7.采购需求:为切实保(略)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
图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数据
准备,有效支(略)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依据
《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的通
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工作的通
知》鄂自然资函【2024】310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年度国土变
更调查工作要求,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
(略)2024年度国土调查日常变更及年度变更调查,现公开招
标聘请有资质的技术协作单位:(略)
8.合同履行期限:日常变更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变更至
省自然资源厅宣布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止。
9.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或投标单位:(略)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4)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4.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略)
三、获取:(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略)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略)(略),提前获取:(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2.递交方式:(略)
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略)
(2)(略)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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