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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3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市监人〔2020〕9号)规定执行,其中不具备正常申报条件且以自评分形式申报的人员,自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
高级技师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单位:(略)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职称评聘结合。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略)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具体按《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浙市监人〔2019〕54号)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标准》,将近五年((略)(略)学时汇总填报《继续教育学时导入模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略)主管部门或省局直属单位:(略)
四、申报程序
全省特(略)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略)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略)”(网址https://(略).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申报,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略)
所在单位:(略)
(三)主管部门或下一级评委会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略)场监管部门、(略)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略).gov.cn/028/login.jsp)。
五、材料要求
(一)个人信息要求。申报人应登录“省平台”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略)
1.社保材料。凡涉及需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等信息)(略)中自动提取,如在外省缴纳社保的,需由本人提供外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2.学历认证。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等信息,(略)内自动提取;2001年以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送审材料要求。各所在单位:(略)
(三)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人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平台”系统带水印下载,一式三份)、《推荐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如有),相关表格见附件。
六、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需与特种设备专业相关且为任现职或近5年(无职称人员)以来取得,否则作退回处理,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严禁虚高自评分申报。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所有符合定性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均需进行面试答辩,内容主要为量化赋分表中“岗位业绩”和“科研能力”,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和方式:(略)
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委会办公室,电话:(略)4、(略);邮箱:(略)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浙江省特种设备协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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