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2、
(略):GBXM-CG-
(略)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采购项目预算:
(略)
最高限价:
(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磋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近三个月指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
(略)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8月 9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
(略)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8月 9日起至2024年8月14 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略)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地址: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6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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