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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4-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略):M(略)(略)(略):M(略)(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493.(略)(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供应商名称:(略)
(略)国家税务总局(略)(略)按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吴晓青(组长)、贾晓滢、卢清华、汪南、梁翊竞、潘建群(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196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商务得分
服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名次
(略)


27.00
48.29
19.60
94.89
1
(略)


27.00
42.43
19.51
88.94
2
(略)


27.00
41.57
20.00
88.57
3
(略)


22.00
30.71
19.53
72.24
4
(略)
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原因: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保洁工作、绿化工作、会务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总合同金额18%。
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书》(见报价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
(略)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大型企业,但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分包意向书》,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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