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交企业
运营成本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科学界定公交企业合理运营成本,
(略)稳定发展,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对象
第三方中介机构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全省会计事务所均可参加申报。
二、委托内容
(略)(以下简称“鑫海公交”)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大型公交车运营成本进行审计及对鑫海公交拟缩减发班班次后成本进行测算。(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0辆大型公交车维护保养保险费,67名工作人员工资、水电、办公费及大型公交运营收入等)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公交企业运营成本专项审计的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专项审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委托程序
1.申报。请有意承担公交企业成本核算专项审计的机构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前,将营业执照、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业绩信誉和报价单等相关资料盖章密封寄送我局,可直接报送或邮寄至
(略)。联系人:
(略)
2.选定。邀请3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进行询价,我局将以合理最低报价的机构确定中选单位:
(略)
(略)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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