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
(略)
为规范并支持档案整理服务机构参与档案事务,进一步提
(略)档案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促
(略)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略))、《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DB65/T
(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规程》(XJJ
(略))等有关规定,经
(略)建设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
(略)城乡建设档案馆于2024年7月12日在
(略)(略)上发布了《关于开展工程资料整理服务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经过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审查,
(略)符合档案整理服务要求,各建设单位:
(略)
一、业务范围
(略)域内从事工程资料的接收与审核、整理、著录、扫描及装订、成果挂接、数据保全等服务业务。
二、备案登记
(略)城乡建设档案馆依法履行备案职责,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目前已完成备案登记。
(略)城乡建设档案馆
2024年8月9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