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DZB(ZX)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同包1
1、《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删除“7.呼吸器带有环境空气旁通装置【验收时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2、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
响应情况(满37分)
37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略)计,共14项),按以下进行评分:
(1)标注有“★”号的条款(共5项)投标人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有负偏离(未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
(略)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分(共9项),满分27分。
(3)-1、在满足第10项“全面罩镜片透光率不应小于85%”的基础上,85%<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1%的得1分,91%<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3%的得2分,93%<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3分,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4分。
(3)-2、在满足第11项“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气瓶压力30MPa时):≤18”的基础上;12≤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8的得1分,11.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2的得2分,11≤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5的得3分,10.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的得4分,10≤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0.5的得5分,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0的得6分。
修改为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
响应情况(满37分)
37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略)计,共13项),按以下进行评分:
(1)标注有“★”号的条款(共5项)投标人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有负偏离(未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
(略)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5分(共8项),满分28分。
(3)-1、在满足第10项“全面罩镜片透光率不应小于85%”的基础上,85%<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1%的得0.5分,91%<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3%的得1分,93%<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2分,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3分。
(3)-2、在满足第11项“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气瓶压力30MPa时):≤18”的基础上;12≤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8的得1分,11.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2的得2分,11≤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5的得3分,10.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的得4分,10≤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0.5的得5分,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0的得6分。
合同包2:
1、《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删除“7.呼吸器带有环境空气旁通装置【验收时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2、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
响应情况(满37分)
37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略)计,共14项),按以下进行评分:
(1)标注有“★”号的条款(共7项)投标人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有负偏离(未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
(略)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4分(共7项),满分28分。
(3)-1、在满足第10项“全面罩镜片透光率不应小于85%”的基础上,85%<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1%的得1分,91%<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3%的得2分,93%<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3分,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4分。
(3)-2、在满足第11项“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气瓶压力30MPa时):≤18”的基础上;12.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8的得1分,12≤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2.5的得2分,11.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2的得3分,11≤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5的得4分,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的得5分。
修改为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
响应情况(满37分)
37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略)计,共13项),按以下进行评分:
(1)标注有“★”号的条款(共7项)投标人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有负偏离(未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
(略)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4.5分(共6项),满分27分。
(3)-1、在满足第10项“全面罩镜片透光率不应小于85%”的基础上,85%<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1%的得1分,91%<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3%的得2分,93%<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3分,全面罩镜片透光率>95%的得4分。
(3)-2、在满足第11项“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气瓶压力30MPa时):≤18”的基础上;12.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8的得2分,12≤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2.5的得3分,11.5≤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2的得4分,11≤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5的得5分,呼吸器的佩戴质量(kg)<11的得6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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