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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略)-(略))备案建设,(略),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工程建设地点:(略)
2.3工程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本项目分为一、二期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21563平方米(以最终完整土地出让后实测为准,下文同)。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二期总体招标,即一二期总用地面积约121563平方米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一期建设用地面积84570平方米,二期建设用地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地块容积率≥2.0,≤4.0(本次招标设计容积率约3.0、总建筑面积约43.13万平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20%,一期南北地块之间允(略)的天桥进行连接。具体以项目规划报建的规模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33,157,075.62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145,644,642.08元、勘察费1,890,000.00元、设计费38,816,702.10元、BIM技术应用费3,450,373.52元、暂列金额243,355,357.92元。
注: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略)
2.5计划总工期:项目分二期建设,开发整体周期为4年。其中一期2.5年,二期2年,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2028年8月竣工。其中:
(1)一期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施工工期为3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上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准。
(2)二期根据土地摘牌进展启动建设,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上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准。
注: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必须综合发包人相关合理的方案审核、图纸确认、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工期等时间及相关关键工期节点制定整体项目进度计划。(所有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均包含在整体项目进度计划中,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必须做好相应的配合、协调及支持工作)。具体以项目合同及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
(略)勘察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行业标准、本项目设计人提出的有关勘察技术要求。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等工作。
(略)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略)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略))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略)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达(略)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本项目必须满足(略))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绿色建筑星级以相关部
门审批或发包人要求为准。
2.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略)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略)招标内容: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本项目初勘、详细勘察、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必要时组织开展设计调研、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负责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详细见合同约定条款)
2.8工程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略)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勘察任务方):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略)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略),详见链接:)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略)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略)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的要求设置。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略)(略))、(略)(略)(略))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略)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略)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略)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以下各人员之间均不能兼任):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略)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略)),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略)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略)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略)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略))确定。
(略)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略)
(略)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略)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3.4其他要求:
(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即可)。
(略)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略)
(略)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略)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投标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略)信息)。
(略)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略)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略)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公告发布时间:(略)(略))网站日程安排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略)(略))网站日程安排),(略)(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略)
4.4.(略)(略))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略))网站日程安排,(略)(略)(略)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略))最新指引。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略)(略)(略)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略)(略))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略)(略))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略)或项目名称:(略)
5.(略)(略)(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略)(略)(略)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4(略)上投标登记时,(略)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略)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略)
5.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略)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5.6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递交时间:(略)(略))网站日程安排;
递交地点:(略)
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略)
5.7开标开始时间:(略)(略))网站日程安排;
开标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网站(网址:(略))、中国招标投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略)(网址:https://(略).cn/ztbjg-portal/#/index)发布的为准。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
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
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
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略)
7.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略)住建行
(略)的,(略)内上传件为依
据。若招标人:(略)
(略)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7.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
使用的问题。(略)(略)(略)。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略)
招标单位:(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监督电话:(略)联系地址:(略)
异议受理部门:(略)异议受理电话:(略)地址:(略)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略)提交,(略)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略)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略))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略).jhtml)。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略)
招标人:(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略)
(略)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略)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略)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
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略)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略)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略)
八、与我方单位:(略)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略)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1、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成员的单位:(略)
……】,“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在本投标人声明上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略)
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
向招标人:(略)
1、(施工方单位:(略)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
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
员单位:(略)
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略)
①(施工方单位:(略)
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勘察方单位:(略)
③(设计方单位:(略)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删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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