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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东城实验小学薄改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4ADDZN00126
原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东城实验小学薄改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ADDZN001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略)项目经理:(略)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项目经理:(略)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
注: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略)
4、拟派项目经理:(略)
0-24分
供应商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15分。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与项目经理:(略)
0-15分
二、本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委任项目经理:(略)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资信分-项目经理:(略)
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15分。
(略)业绩为XXX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业绩类型变更为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能反映出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6
附件:东城实验小学-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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