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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海南 - 文昌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海南 - 文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
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保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助力企业纾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5号)要求,现就我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略)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要深刻认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工伤保险降费工作。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略)报告。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



(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略)
责任编辑:(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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