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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三资”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根据《(略)201房等10项住宅的使用权自行对外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略)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类型:物业。
(二)交易资产坐落位置:详见《(略))中的“物业地址:(略)
(三)交易资产面积:详见《(略))中的“租赁面积(㎡)”。
(四)交易资产的数量:共计18项资产。
(五)交易资产的用途:详见《(略))中的“用途”。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出租。
(二)交易方式:(略)
(三)资产使用范围:详见《(略))中的“用途”。承租人不得经营噪音、污染、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业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略)301房等4项住宅:
(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政府征收、征用该租赁标的,或我总社对该租赁标的进行开发或升级改造,我总社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通知期内不收取月租金(3个月),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相关补偿款归为我总社所有,我总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严禁“二次转租、转借”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用途,否则我总社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租金价格不含其它物业相关的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承租方需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在本租赁物业上安装的所有电线、水管等基础设施归我总社所有,不得拆卸。
(5)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物业的一切支出费用(含维修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设施、(略)(略)设施更换、维修等费用。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等产生的各项税、费。
(7)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与我总社无关。
(8)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行业规定增设消防设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承租方需出资配置改造消防设施,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0)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物业出租用途为住宅,我总社仅保证承租方将本租赁物业用作住宅用途,对其他用途不做保证。承租方不得以本租赁物业不能用于商业或办公使用向我总社追究违约责任。
(11)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视为清晰了解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情况,接受本标的交易底价及所有交易要求,并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
(12)最终解释权(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所有。
2、(略)之五的物业:
(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政府征收、征用该租赁标的,或我总社对该租赁标的进行开发或升级改造,我总社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通知期内不收取月租金(3个月),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相关补偿款归为我总社所有,我总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严禁“二次转租、转借”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用途,否则我总社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康乃馨苑室外停车场仅供康乃馨苑住户使用,我总社不对本租赁物业提供停车位,(略)协商。
(4)(略)相关的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略)的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与我总社无关。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行业规定增设消防设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在租赁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承租方需出资配置改造消防设施,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8)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9)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等产生的各项税、费。
(10)风险提示:本租赁物业的使用性质为社会公益服务场地,出租屋租赁管理部门有可能不予核发《临时场地使用证明》等有关证照,若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我总社无关。
(11)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视为清晰了解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情况,接受本标的交易底价及所有交易要求,并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
(12)最终解释权(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所有。
3、(略)404房等3项住宅:
(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政府征收、征用该租赁标的,或我总社对该租赁标的进行开发或升级改造,我总社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通知期内不收取月租金(3个月),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相关补偿款归为我总社所有,我总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严禁“二次转租、转借”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的用途,否则我总社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在本租赁物业上安装的所有电线、水管等基础设施归我总社所有,不得拆卸。
(4)(略),电梯属于后期加装,我总社没有参与电梯出资,电梯不属使用范围。
(5)(略)(略)的公共设施建设及日常维护等费用,(略)的自发组织管理者有可能追缴其相关费用,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金价格不含其它物业相关的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承租方需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7)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物业的一切支出费用(含维修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设施、(略)(略)设施更换、维修等费用。
(8)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等产生的各项税、费。
(9)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与我总社无关。
(10)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行业规定增设消防设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在租赁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承租方需出资配置改造消防设施,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2)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物业出租用途为住宅,我总社仅保证承租方将本租赁物业用作住宅用途,对其他用途不做保证。承租方不得以本租赁物业不能用于商业或办公使用向我总社追究违约责任。
(13)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视为清晰了解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情况,接受本标的交易底价及所有交易要求,并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
(14)最终解释权(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所有。
4、(略)201房等10项住宅:
(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政府征收、征用该租赁标的,或我总社对该租赁标的进行开发或升级改造,我总社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通知期内不收取月租金(3个月),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相关补偿款归为我总社所有,我总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严禁“二次转租、转借”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标的用途,否则我总社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在本租赁物业上安装的所有电线、水管等基础设施归我总社所有,不得拆卸。
(4)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物业的一切支出费用(含维修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设施、(略)(略)设施更换、维修等费用。
(5)租金价格不含其它物业相关的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承租方需按原东漖镇政府职工宿舍业委会/物管会的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与我总社无关。
(7)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行业规定增设消防设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承租方需出资配置改造消防设施,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9)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等产生的各项税、费。
(10)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物业出租用途为住宅,我总社仅保证承租方将本租赁物业用作住宅用途,对其他用途不做保证。承租方不得以本租赁物业不能用于商业或办公使用向我总社追究违约责任。
(11)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视为清晰了解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情况,接受本标的交易底价及所有交易要求,并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
(12)最终解释权(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所有。
(五)租金、交易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起租价:详见《(略))中的“月租赁价格(元)”。
2、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交付当月的租金及上月的水、电费等;
3、租金递增方式:(略)
4、交易竞投保证金:详见《(略))中的“交易竞投保证金(元)”,在竞投会举办前2天(即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略)
5、转账支付方式:(略)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广州芳村支行;
(略)(略)5013;
收款账户名称:(略)
备注: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六)租赁期限:详见《(略))中的“租赁期”。
(七)合同的签订:自签署《(略)(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三资”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资产,我总社有权没收交易竞投保证金。
三、竞投人(单位:(略)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及原租户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采用原租户优先的方式:(略)
五、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人(单位:(略)
(二)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略)
2、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略)
3、《竞投报名登记表》;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略)(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以下简称联合总社)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交易要求到联合总社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联合总社凭交纳竞投交易保证金凭证发放《竞投资格确认书》。
六、交易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略)经济联社“三资”(略)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竞投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略)
七、联系方式:(略)
资产所属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交易机构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附件:(略)(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三资”交易汇总表》.XLS
(略)(略)东漖经济联合总社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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