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增强水利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文件精神,水利局设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并监督水利工程质量建设工作。
(略),现通讯地址:
(略)
一、举报投诉电话:
(略)(第十二师水利局综合科)
(略)(
(略))
二、邮箱:
(略)
(略)@qq.com
三、通信地址:
(略)
乌鲁
(略)(第十二师)
(略)二层
四、邮编:
830022
五、注意事项:
(一)举报质量问题时,请尽量详细描述说明问题情况并附图片,以便处理。
(二)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如有诬陷行为,或上传不良信息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为提高效率,不对同一举报信息重复接收,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四)提倡实名举报。
第十二师水利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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