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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馆展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新馆展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MCHC-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P(略)00897
预算金额:¥24,225,300.00元
最高限价:A包:¥23,775,900.00元;B包:¥304,200.00元;C包:¥145,2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1批
预算金额:¥23,775,9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略)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4,2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略)
数量:1批
预算金额:¥145,2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A包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A包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2)A包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A包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A包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证书;(5)B包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9月12日9:30时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磋商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磋商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2.特殊资格:
(1)A包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A包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A包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A包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5)B包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A包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当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当投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18%(即:预留18%给小微企业的份额)的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全部由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建;投标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承建的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当投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30%(即:预留3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规则如下:
1)投标供应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全部承建时,投标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承建的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分包给多家企业承建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12%(即:预留3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40%)的工程分包给中型企业承建,同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18%(即:预留3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60%)的工程分包给小微企业承建,投标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承建的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5)投标供应商或拟分包承建单位:(略)
4.本项目B包和C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5.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470,000.00元;B包:¥6,000.00元;C包:¥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3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贵阳展览馆支行
(略)(略)(略)
特别提示:(略)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7.ppp项目:否
8.项目实施地点:(略)
9.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703
九、附件信息:
机构名称:(略)
日期: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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