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略)人民法院
关
(略))第1幢第1单元第1-4层地上建筑物及东侧自建平房的拍卖公告
甘肃省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7日10时至2024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
(略),法院账户名:
(略)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甘肃省
(略))第1幢第1单元第1-4层地上建筑物共计645平方米,东侧自建平房共计222平方米。
甘肃省
(略)内水、电、暖设施齐全。
(略)内水、电、暖设施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良好,使用功能正常。
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
(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重要提示: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前往当地房产部门了解拍卖标地过户相关政策及所在地限购政策,符合限购条件的方可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需向法院提交符合限购资格可以购买的承诺书,如事先未了解或无法提供承诺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悔拍房产、土地、车辆等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016083)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董法官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电话:余女士
(略)
联系地址:
(略)
甘肃省
(略)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孙荣华 |
电话:18856926517 |
微信:15395092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