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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实物贵金属产品仓储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中国工商银行实物贵金属产品仓储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实物贵金属产品仓储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贵金属业务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作为招标代理:(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件。
包件一:仓储服务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略)
包件二:配送服务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略)
包件一和包件二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实物贵金属产品仓储及配送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款: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略).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略)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查询主体为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对于供应商提供的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证明资料,如出现模糊不清、矛盾、歧义的情况,则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信息内容为准。)
3.供应商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供应商须承诺:单位:(略)
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次招标中如获入围资格,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略)
6.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7.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款:
包件一:上海黄金交易所认证可提供标准金锭、银锭合格精炼企业或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企业或具备物流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包件二:具备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略)运输许可证资质((略)普通货物运输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招标文件获取:(略)
2.地点:(略)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略)上支付,招采云可提供电子发票(仅提供普票)。
4.获取:(略)
u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u各包件供应商资格专用条款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u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u供应商须提供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u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u提供“(略)(略).cn)”网站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略)公章)。查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u(略)中“股东及出资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u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与招标人:(略)
u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招标人:(略)
u供应商须提供单位:(略)
u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中如获中标资格,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略)
u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
u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转包(加盖公章);
u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加盖公章);
u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加盖公章);
获取:(略)
请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照如下方式:(略)
a)在网站主页点击“供应商登录”;
b)(略)
c)(略)报名,点击对应项目报名跳转到报名填写页面;
供应商必须按招采云要求填写供应商联系人:(略)
d)待资料审核通过方可交费及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包件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6日09时30分,地点:(略)
2.包件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6日10时00分,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略)(略))、(略)(略))、(略)(https://(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日期: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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