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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胜利路666号5栋2单元8楼2号成套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拍人参与竞拍应当遵守本地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本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买资格不能办理转移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买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
4、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5、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7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7、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8、(略)上公示;
9、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本次拍卖不包含房屋内的可移动家具、家电。


四川(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内江分行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合议庭合议,一致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位(略),建筑面积:122.87平方米】进行评估、拍卖。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四川(略),建筑面积:122.87平方米】。
拍卖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定向询价参考价:678,700.0元,拍卖起拍价:610,830.0元;保证金:9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标的权属所有人:李某
拍卖机构名称:(略)
承办法官:刘法官
联系电话:(略)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略)上的相关规则及法律的有关规定申报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略)
特别声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建筑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四川(略),小区名称:(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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