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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A区一期(叙永川滇黔商贸城物流港)的30581.26㎡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泸州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四川 - 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略)进行司法拍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意向竞买人若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A区一期(叙永川滇黔商贸城物流港)的30581.26㎡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略)提供,评估价为(略)元。
标的物情况表
拍品名称:(略)
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A区一期(叙永川滇黔商贸城物流港)的30581.26㎡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
(略)
川(2017)(略)
(略)
(2024)川0524执246号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略)
拍品现状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土地面积
30581.26㎡
土地使用期限
2016年5月13日至2056年5月12日
土地规划用途
商服用地
性质
带方案出让
权利限制
已查封,有抵押。
标的物瑕疵情况
本次拍卖土地上有部分违章建筑和部分临时搭建,不包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里,若后期相关部门责令拆除,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提供拍卖文件
1、法院拍卖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品位于(略)川滇黔物流港,为带方案出让项目,建设业主依法取得土地手续后,必须按照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土地可能存在的欠缴税费,各种欠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询问。因被执行人负有巨额债务,可能欠缴的税费和各种欠费被执行人无力承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时,欠缴的税费和各种欠费由买受人先垫缴。意向购买人购买前请谨慎考虑。
附上附件1:整宗土地项目的土地出让规划红线图,附件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附件3:本次拍卖标的物评估报告。
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配(略)场,学校,医院,出行便利。具体情况请亲自实地查看。在开拍前一周将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请务必预约实地看样,再参与竞拍。

备注
竞买人报名参拍前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实际情况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务必实地看样。此表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的买卖依据,更多详情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
拍卖标的税费、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略)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饰装修部分,不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等。若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略)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4)川0524执246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温馨提示: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以便于组织看样)
三、竞价方式:(略)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略)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略)人民法院((略))领取拍卖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余款支付操作可点击链接https://(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略).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抵充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看样电话:(略)(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本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A区一期(叙永川滇黔商贸城物流港)的30581.26㎡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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