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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新城综合管廊运营管养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河西新城综合管廊运营管养项目采购公告2024-08-(略)项目概况
河西新城综合管廊运营管养项目JSZC-320100-SMDG-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00-SMDG-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6万元/年,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
河西管委会投资建设的综合管廊本体、(略)、配电房等项目范围内的各类土建结构及附属设施、消防、通风、照明、机电设施((略)和软件)等资产的看护及保全、运行监控、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值班巡查、综合管养、日常维修、易耗品更换、结构检查、所有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测、系统维护、应急处置、防汛、对第三方涉(略)施工监督管理等维持项目资产完整、正常安全运营所需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采购人:(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月企业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概况:南京河西新城南(略)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略)站、(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略)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略)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5)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媒介:“(略)”、“(略)”,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8、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9、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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