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清退沉淀保证金的通知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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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企业(个人):
为加强投标保证金的规范管理,给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根据
(略)《关于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略)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清理清退
(略)年沉淀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我委再次对
(略)年剩余的沉淀保证金进行集中清理清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涉及的相关投标企业(个人),务必在2024年9月14日前向我委提交有关退还保证金的材料,并办理完退款手续。到期未办理的保证金我委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商财政后
(略)财政国库。逾期未退后果自负。
二、具体退款名单详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8.
(略)(略)年剩余未清退沉淀投标保证金余额表(截止2024年5月16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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