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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01公告内容
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校内24-47)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754503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任意
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略)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略)
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受安阳工学院委托,拟对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校内24-47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497545.03元;最高限价:497545.03元
(略)包名称:(略)
1校内24-47安阳工学院治理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7、施工地点:(略)
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对应专业现行的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0、质保期:两年;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任意
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或提供近一年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略)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略)
1、投标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略)(略)
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略))报名并领取文件。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单位:(略)
(2)非单位:(略)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略)
3、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
2.地点:(略)
3.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三份,提供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PDF格式),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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