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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堂县三星镇文达路333号1栋4单元18楼1802号住宅用房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1、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可在本院指定时间到现场看样,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了解拍卖财产现状,并接受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作标的物的过户承诺,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自行到有关产权登记部门咨询。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3、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含欠税和可能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三日内凭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水、电、气、物业、垃圾清运等欠费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自行承担。
4、因故需向买受人退还拍卖款(含保证金)的,该款项均不计付利息等损失。
5、房屋现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腾退交付时间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房屋详情见询价报告。
7、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
8、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的内容,若拍成后悔拍,本院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略)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略)以外的任何辅拍机构及任何第三方机构参与代拍、看样、代理过户等相关事宜;(略)以外的任何机构冒充法院辅拍机构及人员,查证证实后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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