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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招标公告((略):ZZ42281FW(略))
招标项目所(略):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略):ZZ42281FW(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略)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在微信:(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第1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公司、法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等)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4.单位:(略)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略)域。
10.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要求增值税税率为6%。
1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微信:(略)
12.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略)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略)”((略).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
招标公告
(略):ZZ42281FW(略)
一、招标条件
(略)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略)黑龙江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主要服务内容:在微信:(略)
3.服务范围:(略)黑龙江省分行本部以及所有辖属各分支行机构。
4.项目服务工作范围:拉新促活运营活动策划、页面设计与制作开发、客户支持。
5.服务工作内容:营销活动的策划、开发及执行;根据需求配置活动参数;活动广告宣传及执行;活动客服支持;活动效果监测及数据反馈;活动数据总结及汇报。
6.服务周期:贰年
7.入围家数:最终拟入围不超过4家供应商。其中综合排名1、2位的为主要供应商,排名3、4位的为备选供应商,若项目实施期内主要供应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将按照中标得分排序依次启用备选供应商,始终保障有两家供应商可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公司、法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等)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4.单位:(略)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略)域。
10.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要求增值税税率为6%。
1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微信:(略)
12.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略)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略)”((略).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略)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略)(略))获取:(略)
3.投标人在获取:(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略)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原件扫描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6)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
(7)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要求增值税税率为6%);
(9)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
(10)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本企业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②本企业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公司、法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等)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③本企业不存在“单位:(略)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略)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略)”((略))。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略)@(略).cn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略)转3011)
电子邮件:(略)@(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转3011)
电子邮件:(略)@(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略)(略)9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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