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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白鹤洞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1.(略)广东广州白鹤洞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已由《(略)建设广州白鹤洞油库充电站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24]375号)批准建设,(略)(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略)广东广州白鹤洞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GX(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广州白鹤洞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6439.4平方米,新建60个充电车位;新建双向充放电设施(V2G)1套,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157.3kW,配置240kWh储能柜一座,设备组件由招标人:(略)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约999.80万元。
2.5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广州白鹤洞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6439.4平方米,新建60个充电车位;新建双向充放电设施(V2G)1套,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157.3kW,配置240kWh储能柜一座,设备组件由招标人:(略)
2.8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略).07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合同金额≥250万元的电力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略)),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略)(略)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经理:(略)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3)安全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合同金额≥250万元的电力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岗位业绩。
(4)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3.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②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无法提供符合本项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证明材料内容、可信度等确定其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并保留本项证明材料依据。]。
3.4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处于被处罚有效期限内)。
注:以招标人:(略)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略)
(2)与招标人:(略)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略)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略)
(6)与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略)
(7)与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略)
(8)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3)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工程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4)(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略)(https://(略).cn/)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18)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投标人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略)
4.投标登记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略)
(1)获取:(略)
方式:(略)
方式:(略)
(2)投标登记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略)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略)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略)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略)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递交时间:2024年9月4日13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3时3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3时30分。
6.3递交地点:(略)
6.4递交方式:(略)
7.开标7.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3时30分。
7.2开标地点:(略)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0.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51064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11.(略)官网((略))、(略)(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略)官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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