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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车苑南路西线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四川 - 资阳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四川 - 资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23,642,988元
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略)西线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和澄清修改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提出的问题,我单位:(略)
1.专用条款3.1(10)③配合施工的问题:b、在管线单位:(略)
“工程内容:(略)长约547.4米,宽20米,桥梁改建40米,宽24.6米,公园绿地5636.3平方米。并(略)(略)工程、道路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城市给水、电力、燃气通讯等综合管线工程。”
疑问:管线单位:(略)
答复:工程规模为本项目全部需实施内容,承包人需要承接的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专用条款(略)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质保金银行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后60天内支付(无息)(支付方式:(略)
疑问:应为返还质保金保函,不存在支付质保金。
答复:专用条款(略)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已完成工程量计量达到30%,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金额的80%;已完成工程量计量达到50%,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金额的80%;已完成
工程量计量达到70%,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金额的80%;已完成工程量计量达到80%,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金额的80%;清单外的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80%,政府相关部门审计完成并出具见索即付质保金银行保函后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的100%(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质保金由承包人以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质保金),质保金银行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后60天内退还(无息)(支付方式:(略)
3.专用条款1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其中防水工程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疑问:防水5年应在质量保修期条款约定,不应是缺陷责任期。此约定导致质保金返还时间延长为5年。
答复:专用条款15.2缺陷责任期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专用条款(略)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略)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略)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略)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5.专用条款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保险单必须与合同条款中所述的保险范围一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应为发包人投保。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略)临时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地的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驻地建设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便道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修建并承担相关费用。
疑问:红线外的用地应由发包人承担,乙方负责红线内的临建(弃土场费用是否已考虑入清单中)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弃土场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内。
7.项目产生的所有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应该是自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余应由发包人承担,而不是所有都由承包人承担。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预付款支付及进度款支付(支付方式:(略)
疑问:付款方式:(略)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其他内容不变。


(略)Sccin(盖章)
2024年8月14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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