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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衡阳地区房屋整体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衡阳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湖南 - 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衡(略)房屋整体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略)
(略):2024-JYCKCE-G1005/JD2024-GD-0737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660.27044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略)房屋整体建设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老旧房屋拆除、(略)、门卫室新建,(略)整修、院区停车棚、围墙、挡土墙、球场、绿化建设。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人民币陆佰陆拾万零贰仟柒佰零肆元肆角捌分(¥6,602,704.48)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略)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否决或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略)年度),报告中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略)
(略)站:
(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s://(略).cn/search/cr/)
(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略)-glht/site/juncai//jdjc/index.html?channel=(略)-4708-4ede-b780-692f81282e9c)
③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略).cn/xinyongfuwu/?navPage=4)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略)
3.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单位:(略)
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略)
5.投标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略)(略))网站((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略)(略))网站发布。(略)(略))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略)
7.现场踏勘
7.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11时30分(北京时间)。
7.2踏勘地点:(略)
7.3联系人:(略)
7.4联系电话:(略)
7.5踏勘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略)(略))网站((略))报名登记成功截图。
7.6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略))、(略)(略).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邮编:41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51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叶)、(略)(黄)、(略)(徐)
电子邮件:(略)@ah-inter.com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不一致的,(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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