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社村洲尾外片旱园地农业用地出租的公示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结合南社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略)申请给予以上租地以一个竞投人模式在“三资”平台上办理公开交易,
(略)对以上集体用地的租金价格进行评估,依据租金价格评估特制订本交易方案。
一、南社村洲尾外片旱园地的农业用地将以一个竞投人模式在“三资”
(略)上进行公开交易,以上农业用地共1宗,租地面积详见评估明细表;
二、承包年限:本次投标使用年限自2024年9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限),租金一次性收取。
三、本次招标地块是农业用地,承租人应根据土地性质依法依规使用承租土地。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五、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上午9:00分-11:00分,下午15:00分-16: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
七、报名投标与承包金及交款方式:
(略)
1、以上租地采用缴纳保证金2万元作为该宗地块土地承包金的方式:
(略)
2、报名投标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带身份证、农信社银行卡到村委会财务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汇入经联社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
(略)894698,广东澄海农信南社分理处)。
八、上述承租者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全期租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向村集体申请并交清租金者,视为放弃续租使用,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种植物归村集体所有。收回该用地后经两委会研究同意,由村委会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到期的资产进行评估作价,
(略)进行公开交易。
九、承租人应根据土地用地性质依法依规使用承租土地,该地块只能用于农业种植,不能改变该用地性质,不能乱搭、乱建,如有违者,村集体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土地,因此产生村集体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以赔偿。
十、为保护集体经济利益,如不执行本实施方案的租户将按非法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职能部门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村经联社有最终解释权。
(略)
龙华街道南社经联社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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