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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1栋16楼5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四川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执恢483号之二
本院定于2024年09月18日10时至2024年09月1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略)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房屋
起拍价(保留价):780万元
保证金:150万元
加价幅度:3.9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证载地址:(略)
(略)
监证(略)
(略)
四川奇峰实业(集团)(略),(2023)川01执恢483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实际用途
办公
产权登记面积(㎡)
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900.47㎡,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买受人应当接受,以此为由悔拍,本院不予支持)
房屋户型
/
(略)栋建筑物总层数
26+3层(无4、13、14、24层)
(略)层及层高
16层;吊顶后约2.7米
朝向
/
装修
外墙:玻璃幕墙墙面,内部:地砖地面,乳胶漆及墙砖墙面、局部带木质及软垫装饰,石膏板吊顶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本院已张贴腾退公告,空置状态。
优先购买权人
/
备注
1.(略)房屋是连通使用,回廊式布局。
2.根据汇日·(略)向本院提供的欠费明细表显示,截至2024年8月1日合计欠物业费178293.06元。16楼5号与16楼1号两处房产为连通状态,共同使用一个总电表,(略)分电费,两处房屋共计能耗欠费15343.4元,(略)等单位:(略)
3.(略)层为16层,根据估价师现场实地查勘,(略)层无4层、13层、14层及24层,(略)层为19层(实际仍为16层),(略)、房号;估价对象位置由估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实地指认并结合《房屋分层平面图》确定。
4.本次估价结果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装饰装修及附着在建筑物上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价值,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机器设备、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财产价值。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略)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1101.27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恒通评房字(2024)244号》作为公告附件,请认真查阅。
2.关于税、费缴纳: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依法追偿,买受人结清前述费用后5日内凭结清凭证向本院申请交付房屋。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代被执行人申报税、费,如果不代为申报,无法转移登记的风险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税、费)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4年09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9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略)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0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强制补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二、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略)(略)(略)(略)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或预约请致电前述电话。
淘宝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此号码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略)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略)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略)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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