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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黔04破14号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安顺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贵州 - 安顺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12月16日,贵州省(略)决定,(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破产工作,维护企业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略)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基本情况
(略)于2013年8月13日在(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城市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土地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租赁、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涉及国家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在许可范围、期限内从事经营)
(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略)为黔房开字临E(略)(略)在注册地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内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二、公司主要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及建设情况
(一)项目地址:(略)
(略)开发项目为位于紫云(略)(略),项目名称:(略)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情况
2013年8月20日,(略)与紫云(略)落:松山镇(略)(ZYG2013-8);用途:商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商业用途终止日期为2053年8月20日,住宅用途终止日期为2083年8月20日;使用权面积:38813㎡;土地出让金:3187万元”。
2013年8月21日,(略)与紫云(略)为ZYG2013-7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该宗地总面积为39326㎡;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70年;出让价为人民币4309万元;该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1940万元。(略)尚有2369万元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宗地未开发利用情况
“紫欧雅郡”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现二期工程完全未开始建设。据初步测量,ZYG2013-8宗地尚有约26095.00㎡未开发利用,ZYG2013-7宗地尚有约16534.00㎡未开发利用(具体应以实际为准)。
(四)规划设计情况
2014年12月1日,紫云苗族布依族(略)地块为(略)改造项目,建筑占地面积38813㎡,建筑面积共计:138271㎡,其中住宅面积88395㎡,商业面积:11063㎡。
根据《紫欧雅郡规划设计方案》,(略)就紫欧雅郡项目拟建设30栋楼,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二十栋,具体为10#、11#、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略)办理预售时,将13#、14#、16#、19#、20#、21#合并备案为1#楼,共13个单元;将15#楼变更备案为3#楼,17#楼变更备案为4#楼,18#楼变更备案为5#楼,(略)未变)。
(五)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
2014年11月21日,(略)(略)为“(2014)商房预字第07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工程为紫欧雅郡一期1栋、3栋、4栋、5栋、10栋、23栋及地下室(略)场。2021年2月4日,该预售许可证因预售面积与实际修建面积不相符而被作废,主管部门重新办理了预售许可证。
2022年1月24日,(略)(略)为“(2022)商房预字第01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工程为紫欧雅郡11、24、25、26栋。
(六)“紫欧雅郡”项目一期已获预售许可且基本完工情况
截至本案破产受理日,(略)“紫欧雅郡”项目基本完工9栋楼及地下室(略)场,具体为1栋、3栋、4栋、5栋(对应规划设计方案的13#、14#、15#、16#、17#、18#、19#、20#、21#)。
(七)“紫欧雅郡”项目一期已获预售许可且尚在建设中情况
10栋,规划设计为17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489.88平方米,规划总套数为68套,均为住宅。实际修建为15层,总建筑面积为8368.36平方米,共60套住宅。(略)仅完成主体工程。
11栋,规划设计为17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279.52平方米,均为住宅,共68套。(略)主体建至五层。
23栋,规划设计为6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358.89平方米,建设住宅12套,建筑面积约1882.93平方米,非住宅19间,建筑面积约1475.96平方米。(略)仅主体封顶。
24栋,规划设计为7层,总建筑面积为3993.00平方米,均为住宅,共24套。(略)仅建设主体至一层。
25栋,规划设计为7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114.72平方米,均为住宅,共24套。(略)仅主体建至六层。
26栋,规划设计为6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344.65平方米,建设住宅12套,建筑面积共1839.84平方米,非住宅为25间,建筑面积共1504.81平方米。(略)仅主体建至二层。
(八)“紫欧雅郡”项目一期实际建设但未获预售许可
22栋,规划设计为7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805.66平方米,建设住宅16套,非住宅12间。(略)已完成负一层基础至地面部分。
30栋,规划设计为6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654.99平方米,建设住宅12套,建筑面积共1349.04平方米,非住宅18间,建筑面积共1305.95平方米。(略)已建设负一层基础。
(九)“紫欧雅郡”项目一期未建设情况
27栋,规划设计为7层,总建筑面积为5021.62平方米,建设住宅30套,建筑面积共4155.53平方米,非住宅6间,建筑面积共866.09平方米。
28栋,规划设计为7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001.81平方米,建设住宅18套,建筑面积共2325.09平方米,非住宅17间,建筑面积共1676.72平方米。
29栋,规划设计为7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693.89平方米,建设住宅12套,建筑面积1768.52平方米,非住宅23间,建筑面积1925.37平方米。
“紫欧雅郡”项目一期尚未建设面积约27454.79平方米。
特别说明:以上数据系根据现有资料所获,最终以实际为准。
三、“紫欧雅郡”项目一期销售情况
(一)网签备案情况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紫欧雅郡”项目一期房屋总套数为528套/间,其中已备案347套/间,未备案181套/间。
(二)房屋处置初步调查情况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紫欧雅郡”项目一期已获得预售许可且基本建成而尚存的房源为住宅5套,商铺7间;已获得预售许可且尚在建设中的房源为住宅20套,商铺9间;已获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建设而被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住宅为10套;已获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建设而被调解以物抵债的住宅为3套;(略)自行抵债为32套;已获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建设而付清房款的为1套;(略)已经收取部分房款的为4套,商业4间;已获得预售许可也实际备案但没有任何资料的住宅为13套(已建成2套,在建7套,未建4套)、商业12间(已建8间,在建4间)。前述数据系根据现有资料所获,最终以实际为准。
(三)“紫欧雅郡”项目一期(略)场处置情况复杂,资料欠缺,最终以实际为准。
四、(略)资产评估情况
(略)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作出“贵州正行评报字(2023)第0145号”《资产评估报告》,(略)(略)场价值为人民币12974.13万元,快速变现价值为人民币10383.95万元。
五、(略)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共计194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204笔债权,债权申报总金额为(略).37元。其中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略).29元,税收债权申报总额(略).08元。最终数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及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而经人民法院判决数额为准。
六、“紫欧雅郡”项目的优势
(一)国家政策优势
稳市场、‌(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方案、‌支持合理购房消费是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四大重点关注方面。房地产行业作为支柱产业,‌对稳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也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抓手。‌2024年房地产‌保持宽松政策环境,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略)场灵活性和自主权。政策还着重于建立绿色通道、‌应贷尽贷原则以及降利率等措施,加强金融支持,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区位优势
项目位于(略)(略),地势平坦,三面临街,交通便宜,(略)规划(略)域,自然环境好,地段极具升值潜力。周边生活配套设置齐全,(略)(略)三中仅有百米之遥。(略)政府、政务广场、(略)、农业局、公安局等行政事业单位:(略)
(三)产品优势‌‌
本项目容积率仅为2.65,采取全框架现浇结构、分情景花园洋房、精英电梯房、观景高层三大组团。为高品质、低密度的高(略),人居环境舒适。
(四)可开发利用空间大
“紫欧雅郡”项目二期尚未开发,总未建设面积约18万平方米,可开发空间大,可产生总收入较高。
七、招募原则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略)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二)本次招募仅是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是最终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的确定。
八、投资方式:(略)
投资方式:(略)
九、意向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或未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含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消人员);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略)
(五)意向投资人既可以单独投资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资,联合体各方至少一方作为牵头方需要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方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略)
十、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第一阶段:意向投资人报名,申请开展尽调工作
1.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略)站、微信:(略)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最迟于2024年9月4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第九条报名基本条件的资料。
2.意向投资人的尽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9月4日。在此期间,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二)第二阶段:管理人组织评审《重整投资方案》并确定
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9月4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该方案应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明确投资方式:(略)
2.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管理人确定中选投资人、备选投资人。
3.意向投资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略)重整投资人。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重整资金,从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的款项中等额抵扣。
(三)第三阶段:保证金退还
1.对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或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评选之前书面明示放弃投资的,管理人将于该事项发生且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管理人在10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在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但未中选的,管理人将于投资人招募工作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已缴纳的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中选后,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略)
4.如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资料的,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管理人未能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或破产清算转重整不能的,管理人在该事项发生并收到保证金退回申请后十日内无息退回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十一、管理人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报名地址:(略)
十二、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
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二)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
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报名的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为一家或以上,即视为招募有效。
(四)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000040
开户行:(略)紫云支行
(五)本公告不构成邀约。
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投资。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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