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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交易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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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的变更
各投标单位:(略)
防汛防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略)为DGZCG-[2024]57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中附表:技术标评审得分:
2、技术标评审得分(60分)
(略)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产品的质量及性能(主要技术参数)

15分
产品选型合理,技术指标及性能优,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能充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得8.1-15.0分;
产品选型欠合理,技术指标及性能一般,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基本满足需方使用要求得0.1-8.0分;
不能满足需方使用要求得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供货方案
15分
供货方案完整,科学合理,能结合项目要求,措施完善,可行性强的,得10.1-15.0分;
供货方案内容方面安排比较完整,较科学合理达到招标要求,得5.1-10.0分;
供货方案内容、措施合理,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0-5.0分。
3
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0分
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全面,与项目要求匹配,进度计划执行贴合实际。方案较好得6.1-10.0分;一般得3.1-6.0分;较差得0-3.0分。
4
供货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供货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保证产品质量得6.1-10.0分;
供货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基本能保证采购货物要求3.1-6.0分;
供货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基本满足要求得0-3.0分。
5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与承诺细致程度,包括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有无独立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横向对比,进行量化评分:
对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响应非常健全,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及时,具备优越的独立服务能力并且优于本次的服务要求的得6.1-10.0分;
对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响应较为健全,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及时,具备良好的独立服务能力得3.1-6.0分;
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得0-3.0分。
说明: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由评委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后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项目归档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现招标文件修改为:
2、技术标评审得分(60分)
(略)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产品的质量及性能(主要技术参数)

15分
产品的质量、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分,最高得15分。
产品的质量、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需方使用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供货方案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供货计划、②配送方案、③安全管理措施、④人员组织计划方案、⑤安装方案等进行量化打分:具备完善的供货计划、配送方案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人员组织计划方案、安装方案内容得标准分15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1.5分,扣完为止。
3
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供货进度计划、②保证措施、③质量承诺、④进度计划服务承诺等进行量化打分,具备完善的供货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质量承诺、进度计划服务承诺内容得标准分10分,每缺1项扣2.5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1.5分,扣完为止。
4
供货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供货质量保证措施、②质量检查和管理制度、③内部质量审核制度、④质量改进和提高方案等进行量化打分,具备完善的供货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查和管理制度、内部质量审核制度、质量改进和提高方案内容得标准分10分,每缺1项扣2.5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1.5分,扣完为止。
5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售后服务体系、②服务措施、③保修期外服务承诺、④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等进行量化打分,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保修期外服务承诺、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内容得标准分10分,每缺1项扣2.5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1.5分,扣完为止。
说明: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由评委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后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项目归档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现招标文件修改为: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现招标文件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时30分。
(4)招标文件中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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