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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成交结果公告[202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2024年国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2024AEEZN00224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略)
2024年国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施工范围
2024(略)级财政预算安排149.5万元,用于国管水利工程及管理设施维修养护,水务局经现场查看,拟安排对派河圩堤管理所、潜南分局、神灵电灌站、双河分干渠管理、中派电灌站等管理单位:(略)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略)
李靖
执业证书信息
注册证书:皖(略)2;
资格证书:(略)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水安B(略)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长林,张道军,张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略)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国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略)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5.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2024年国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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