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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 黄山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安徽 - 黄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住建局、城管局,黄山(略)管委会住建局,(略)(略),局属有关单位:(略)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4〕571号)精神,结(略)实际,现将2024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在(略)各类企事业单位:(略)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略)
二、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要求。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号、建人函〔2022〕504号)要求进行申报。
建设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要求进行申报。如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二)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关于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应职业资格,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持证书直接申报。
(四)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略)
用人单位:(略)
(六)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为客观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申报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需参加面试答辩:
1.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2.破格申报各专业、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3.转系列、转专业申报(包括同级转评申报和转评后晋升高一层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将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材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初审,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方能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基本专业知识、申报人主要业绩成果等进行命题,具体时间、地点:(略)
(七)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按照规定予以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2024(略)上申报的方式:(略)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略)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9月3日((略)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2.申报入口:(略)站:https://(略).cn/,点击“专题专栏”中“(略)”(以下简称“(略)”),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或直接访问:http://(略)#/homepage,进行申报。
申报人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等情况,选择相应建设工程专业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2024年-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2024年-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级)”。
即日起,(略)进行个人信息及业绩库的填报和审核。
3.信息填报:(略)提示说明和文件要求,如实、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论著、业绩、资历、考核表等材料(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如需上传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略)
(1)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5年为主)完成的,要突出专业性、代表性,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建设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5年为主)发表的,(略)检索,但应确保期刊的真实性和论文水平。(略)中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略)的印刷页、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可上传权威机构的检测查重报告,并对报告中本人姓名、查重率等关键信息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著作,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
(3)聘书(或聘文),应上传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的;破格申报及申请转评人员按实际受聘情况提供;聘书应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已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4)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有关页面(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名),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
4.用人单位:(略)
(二)部门审核
1.审核时间:(略)审核、委托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逐级审核:住建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相关证件进行逐级审核。
3.委托评审:(略)人社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略);市人社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略),委托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纸质申报材料
今年起,无需报送纸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批文发布后,(略)下载电子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上申报,逐级审核通过后,可于10月8日前报送相应纸质材料:
1.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以及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业绩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著作或其他涉密的文件。
报送的纸质材料应封装在A4规格档案袋内,档案袋外张贴《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四、评审费用
申报材料经省住建厅受理后,(略)上缴费((略)报流程,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评审)并开具票据。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略)技术支持、咨询电话:(略)0、(略)
省住建厅联系电话:(略)
市住建局纸质材料受理地点:(略)
联系人:(略)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doc
单位:(略)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略)建设局
(略)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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