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自然资地出告字[2024]13号2024年08月16日
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
(略)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
(略)
一、拍卖出让方式:
(略)
(略):2024-31宗地总面积:5217平方米宗地坐落:
(略)德
(略)
年限:40年容积率:0.000<并且≤1.200建筑密度(%):≤20.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略)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5217
投资强度:保证金:68
(略):
(略)BA0018|
(略)BA0030
现状土地条件:无
起始价:34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备注:10万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二)报名时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
(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9月06日到
(略)308获取:
(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9月06日到
(略)308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9月06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略)二楼开标室(一)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要求按
(略))的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
(略)注册登记手续。
(略)自然资源局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出让金,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项的1‰加收违约金,出让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可要求竞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出让文件。9.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略)自然资源局
(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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