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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创新论坛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创新论坛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XTJS2024-CG080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略)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1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创新论坛服务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
参数性质
(略)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按照“1+2+N”模式(即1场主论坛活动、2场主题交流活动、N家本土电子信息规上企业参加),举办第一届(略)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论坛。符合(略)政府对会场布置、组织、执行的总体工作要求,突出“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融湾发展”为主题,负责活动整体设计、布置,做好场地租赁、搭建及视频音响灯光等现场保障,会议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及运输、摄影摄像、宣传等工作,并做好活动后勤保障、现场服务,安排嘉宾住宿,工作午餐、晚餐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第一届(略)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论坛
1.时间一天。
2.活动规模,约100人。上午举办主论坛,(略)、电声分论坛,主要内容:(略)行业协会、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以及珠三(略)知名企业科研机构负责人,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变革、发展趋势、专业人才培养等作专题授课,并开展现场学术交流、行业人才沙龙等系列活动。
二)活动宣传。做好媒体邀请、宣传视频设计和制作工作。包括:
1.论坛前预热活动,制作宣传片,在梅州电视台、无线梅州等进行预热宣传。
2.论坛当天录制及现场直播,(略)进行宣传。
3.短视频制作及宣传。
(三)工作午餐、晚餐及邀请参会人员的住宿。
(四)会务设计、策划、执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创新论坛):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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