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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清淤三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清淤三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24-08-(略)(略)滆湖生态圈建设工程—生态清淤三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略):YXZ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文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本次生态清淤三期工程(略)位于滆湖南沿(略),清淤总面积约为5.23km2,清淤深度0.30~0.50m,清淤量共计约为200.84万m3;
(略)合同估算价:约12280万元
(略)工期要求:1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2025年1月25日。
(略)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略)
工程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A和B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略)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B)设计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C)施工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略)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3.3自2024年6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为招标人:(略)
(略)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略)
(略)与招标人:(略)
(略)单位:(略)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3.1,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4.3工具软件使用费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8时40分。
5.2(略)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略)(略)(略)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略),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略)”查询为准)。
8.(略)网站“(略)”的《“不见面”(略)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略),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注:(略)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略)网站“(略)”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略)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略)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屏”等内容。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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