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省内外旅行社开拓
(略))精神,结
(略)实际,
(略)文旅广电局起草了《
(略)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汉”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30日。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略)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略)
通信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附件:
1.《
(略)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汉”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略)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
(略)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汉”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略)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
(略)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汉”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调动省内外旅行社开拓
(略)(略)场积极性,鼓励旅行社开发
(略),拉动文旅消费,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结合
(略)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省内外组织团队游客
(略)的旅行社(
(略)境内扩展到旅行社分社)、协会等单位:
(略)
二、奖励标准
(一)对省内外旅行社
(略)外团队游客
(略)的旅行社给予奖补。
(略)外旅行团队(10人以上起团)来
(略),游览1
(略)、景点,奖励组团单位:
(略)
(二)一次性包机(飞机)组织团队到安康机场来
(略)旅游,单团人数不少于50人,并游览2个以
(略)、景点且停宿1晚以上,对市外来汉每包机1班(次)给予
(略)的奖励补贴。单团人数不少于100人,并游览2个以
(略)、景点且停宿1晚以上,对市外来汉每包机1班(次)给予
(略)的奖励补贴,取上限进行奖补,不重复奖励。
(三)
(略)外至
(略)旅游火车专列,对旅行社(或旅行社协会等组织)
(略)外游客通过旅游专列来
(略)旅游,游览2个以
(略)、景点且超过100人次的组团,在享受组团旅游奖的基础上,每满100人叠加奖励旅行社
(略),最高奖励
(略)。火车站开通绿色通道,为游客提供优质配套服务。
(四)对
(略)内外团体来
(略)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和组织本地学生开展研学活动的旅行社,在1个研学活动基地开展了研学活动。
(略)外的学生在享受旅行社组团旅游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10元/人,对市级以上研学基地给予5元/人奖补。
(略)内的学生在享受旅行社组团旅游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5元/人,对市级以上研学基地给予5元/人奖补。(研学基地地点:
(略)
(五)旅行社或自驾俱乐部(协会)从县外一次性组织自驾游车队(10辆车以上起团)来
(略),游览1
(略)、景点,在享受组团旅游人头奖励的基础上,叠加奖励组团单位:
(略)
(六)高校、协会、企事业等相关机构组织会员或学生
(略)开展写生、摄影、采风等艺术创作的活动,10人起团,入住一晚的,奖补20元/人,每增加一晚,增加奖补20元/人。
(七)1个旅行社年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超过1000人次时,在原“引客入汉”旅游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奖励每人次10元;年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超过2000人次时,在原“引客入汉”旅游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奖励每人次15元;年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超过5000人次时,在原“引客入汉”旅游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奖励每人次20元,年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超过10000人次时,在原“引客入汉”旅游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奖励每人次30元。
三、申报认定办法
(一)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如实填写《
(略)旅游团队备案表》
(略)登记备案。备案表于发团前1个工作日报送,未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定。如有行程、人数等变化的应及时反馈信息。旅行社要在旅游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旅游团队行程确认表、旅游组团合同及人数确认信息、景区点照片等印证信息、住宿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奖补依据。
(二)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行一团一档、定期汇总、集中兑付的方式:
(略)
(三)
(略)外组团社和
(略)地接社合作,但不重复享受奖励。
(四)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必须有合法资质,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申报单位:
(略)
景区、景点、研学基地一览表
<tableborder:1px=""solid=""black;=""black;"=""0px;border-spacing:0px;color:rgb(51,51,51);font-family:微软雅黑,Arial,Helvetica,sans-serif;text-wrap:wrap;background-color:rgb(255,255,255)">
A级旅
(略)
AAAA
(略)凤堰古梯田(吴家花屋、冯家堡子、太平寨)
AAA
(略)
AAA
(略)盘龙桃花谷
AAA
(略)双乳千亩荷塘
AAA
(略)龙岗公园
景点
花遇湾牡丹园
君科玫瑰园
太行茶山
三元村茶园
城关镇笃敬产业园
三柳田园综合体
研学基地
凤堰古梯田
双河口古镇
盘龙桃花谷
双乳虾菜基地
七叶莲农业基地
三沈纪念馆
采摘园
各镇果蔬采摘园
附件2
(略)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
(略)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汉”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对旅游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生态旅游作为一种集自然景观、文化体验、健康养生于一体的新型旅游方式:
(略)
本《办法》旨在通过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激发涉旅
(略)场活力,加快汉阴生态旅游产业升级发展。
二、制定依据
国家层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该文件明确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地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宏观指导和政策依据。
省市层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发〔2022〕1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汉发〔2023〕7号),为
(略)制定具
(略)径。
三、主要内容
奖励对象:省内外组织团队游客
(略)的旅行社(
(略)境内扩展到旅行社分社)、协会等单位:
(略)
奖励范围:
1.对省内外旅行社
(略)外团队游客
(略)的旅行社。
2.一次性包机(飞机)组织团队到安康机场来
(略)旅游。
3.
(略)外至
(略)旅游火车专列,对旅行社(或旅行社协会等组织)
(略)外游客通过旅游专列来
(略)旅游。
4.对
(略)内外团体来
(略)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和组织本地学生开展研学活动的旅行社。
5.旅行社或自驾俱乐部(协会)从县外一次性组织自驾游车队(10辆车以上起团)来
(略)。
6.高校、协会、企事业等相关机构组织会员或学生
(略)开展写生、摄影、采风等艺术创作的活动。
7.1个旅行社年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超过一定人数。
四、申报认定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如实填写《
(略)旅游团队备案表》
(略)登记备案。备案表于发团前1个工作日报送,未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定。如有行程、人数等变化的应及时反馈信息。旅行社要在旅游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旅游团队行程确认表、旅游组团合同及人数确认信息、景区点照片等印证信息、住宿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奖补依据。
五、其他说明
本《办法》的起草,是
(略)贯彻落实国家
(略)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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