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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留置分中心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1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JSZC-320192-JCEC-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e(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92-JCE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7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供货价在正常零售价或物价局指导价基础上,下浮率不低于10%。(牛奶、蛋品类可不参与价格下浮,但不得(略)场价格)注:(1)投标人所投的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略)官网-经营动态-“水产价格”/“蔬菜价格”((略)-fxskc779/shuichanjiage/1/10)中的,(略)官网所公布的产品价格*1.3的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所供应的食材种类列入在(略)(略)站“政府信息公开”“价格信息”(https://(略).cn/njsfzhggwyh/?id=xxgkgknr)中的,则按照招标人:(略)
采购需求:
(略)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米面类、方便速食、豆制品类、酱菜类、干货调料、肉品冻货、水产类、禽蛋类、畜禽肉、蔬果类、食用油类、牛奶类等。
中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六家,则中标人四家,另候选二家;若有效投标人小于六家,则该项目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每一合同年结束,采购人:(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证和租赁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略)
时间:3.1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30-11:59,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略)(略)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6.3勘察现场:无。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略)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5行业划分:批发业。
6.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6.7第2.(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9单位:(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采购清单0816.xls(略)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略)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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